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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8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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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0 20:1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大学2018年“数学英才班”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探索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的经验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自2018年起进行 “数学英才班”招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并在数学领域有突出特长的学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数学英才班”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18年“数学英才班”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数学研究的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取得优异成绩者;

      2、有数学特长,并在国内外数学专业相关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凡高中学籍和就读情况不符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北京大学“数学英才班”2018年拟招收不超过30人,录取至“数学类”专业。


    四、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23日。


    五、选拔程序

      1、初审: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通过”的学生获得笔试、面试资格,“不通过”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的环节。

      2、考核方式:笔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习潜力。

      3、考核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1日

      4、名单公示:获得我校 “数学英才班”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入选资格考生,根据北京大学通知在所在省份进行高考补报名,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已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按保送程序录取),我校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六、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初审结果、笔试和面试成绩等考核评价情况,择优认定“数学英才班”入选资格学生及优惠政策。入选资格考生,须报名参加所在省份高考,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已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按保送程序录取。

      注:1、入选资格考生应达到所在省份高中学习毕业的各项基本要求;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另行公布。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8年3月24日18:00以后。

      3、考核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1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考核结果公布:2018年4月4日。

      5、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与公开机制

      1、北京大学“数学英才班”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北京大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数学英才班”招生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我校统一安排。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数学英才班”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数学英才班”考生由我校单独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无需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作为应届毕业生录取到其他高等院校。其余高考各有关环节,须与普通高考考生一样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办法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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